香港少兒藝術盃HK-CAPC活動章程

我們的宗旨

香港少兒藝術盃HK-CAPC

🌟讓自信表達成為一種習慣🌟

中心旨在推廣中華文化,提高學生語言藝術表演能力,增強學生自信 及學習興趣,為語言藝術愛好者提供交流平台,共同建立一個文明、 和諧、公平、公正的香港語言藝術展示舞台。
一項能提升小朋友的語言能力; 能啓發小朋友的藝術天賦,鍛煉小朋友的表演技巧;

能豐富小朋友的舞台經驗,從而增加小朋友的自信心;

全面發展,並能在升學過程獲得莫大益處,香港少兒藝術盃期待您的參與。

歡迎登記成為香港少兒藝術盃HK-CAPC🔗會員教育機構團體或會員導師

比賽章程 – 中文朗誦 (普通話/粵語)
除有特別註明,比賽項目若為二人項目,「參賽者」一詞是指參賽隊伍, 而非隊伍當中的個別成員。
1. 所有參賽者必須為香港少兒藝術推廣中心(下稱本機構)會員之學 生,並須由會員報名參加比賽。一切相關事宜應由會員傳達予參賽者,本 機構不會個別通知。
2. 會員/參賽者有責任確保所填報之資料完整、屬實及符合「比賽章 程」及各項目規則之要求。本會並不負責檢查提交之報名表是否符合參賽 資格。報名表一經提交,即代表會員/參賽者同意「比賽章程」,並會嚴 格遵守。
3. 線上比賽之參賽者須按照本章程的程序,指定日期及時間連結指定現場 連線帳號進行即時線上比賽。
4. 所有比賽,表演者必須為參賽者本人,否則將被取消參賽資格。 任何不符合參賽資格或違規者,不論任何時間,均可能被取消資格而不獲 另行通知,所有報名費將不獲發還。
5. 參賽者若違反「比賽章程」,不論任何時間,均可能‥ (i) 被取消參賽資格;或
(ii) 只獲評語,沒有分數/評級,亦不獲發獎狀;或 (iii) 評分/評級將受影響。

  1. 6. 如有爭議,本機構保留一切最終決定權。
    7. 參賽資格 :凡三至十六歲,就讀於本港之中學、小學、幼稚園、特殊 學校之全日制或半日制學生均可參加。 親子或二人合誦項目的其中最少 一名隊伍成員須為報名會員之學生。
    8. 報名
    8.1. 報名表、比賽章程,老師/會員個人或團體報名表下載⏬
    8.2. 家長/會員或登入網上報名 進行報名。
    8.3. 參賽報名姓名必須與香港身份證/旅遊證件/出生證明書相同。
    8.4. 報名表一經提交,一概不能轉換或調換參賽者。無論何緣由須更改比 賽作品、語言、現場或線上形式,會收取手續費$80 元/每項。
    8.5. 參賽者可依據本機構比賽指定作品之要求依不同級別報名,自選作品 須報名時一併提供作品題目,報名截止時間前需提交參賽作品副本。
    9. 報名日期:
    9.1. 按照比賽週期 *長期* 接受報名。比賽週期 3 月、7 月、11 月每個週 期第二週星期日下午 18:00 截止報名。
    9.2. 逾期報名,不論任何原因,一律不獲接納。
    9.3. 所有組別需由本機構統一安排,不設自選比賽時段。

10. 報名費:
獨誦港幣$380 元/一項; 二人合誦港幣$520 元/一項; 小組集誦港幣 $160 元/每一位選手(5 人以上集誦); 報名一經提交,其報名費一律不 獲退回,原因包括:
(i) 參賽者因任何原因而未有參與比賽;
(ii) 申請退出比賽;或
(iii) 違反比賽章程。 會員需收集參賽者的報名申請,於報名截止日期前統一繳費,並批次將自 選頌材提交至本機構,並於比賽前兩周或之前 WhatsApp 提交以下文件 以完成整個報名手續:
(i) 付款通知書(拍照); 及
(ii) 支付銀行帳號:
恆生銀行:242-434827-883 YUAN ZI EDUCATION CENTER
(iii) 轉數快/支付寶:96062229
(iv) 繳費後請上傳繳費通知單至,香港少兒藝術盃 Whatsapp:51240911「請在繳費通知單上註明選手姓名,參賽組別,聯絡人電話號碼」。
(v) 團體報名,請統一繳付參賽費用後請上傳繳費通知單至,香港少兒藝術盃 Whatsapp:5124 0911。

若參賽者未能如期完成整個報名手續,該批次的所有學生將無法參加比賽,而會員已提交的報名資料,本會將會銷毀而不另行通知。

比賽規則 :
3.1 須知
3.1.1 本機構有權修改已公布之「比賽誦材」,其內容若有修改,將於本機 構網站公布「比賽誦材修正」。一切資料均以網上最新公布為準。
3.1.2 本機構將根據每個項目的報名人數及誦材長度,把同一項目的參賽 者分成若干組別,而參賽者之分組及出場次序則隨機決定。 每組別均由兩至三位評判評分,組別之間不會互相比較。
3.1.3 本機構保留在需要時調動、修改或取消任何有關朗誦安排之權利。

3.1.4 每位選手最多不可多於三個項目。
4. 比賽誦材
4.1 參賽者若未能完成演繹,將只獲評語及參與證書,沒有分數/評級, 亦不獲發獎項。

4.2 參賽者不得增刪或修改指定比賽誦材,以及擅自把某字、某詞或某句 重複誦讀,違者將影響評分/評級。
4.3 若參賽者演出的作品並非報名項目之指定誦材或已提交之自選誦材, 將只獲評語及參與證書,沒有分數/評級,亦不獲發獎項。
4.4 若同一項目有兩篇指定誦材,須按次序演繹,違者將影響評分。
5. 比賽項目細則
5.1 所有誦材必須背誦,違者將只獲評語及參與證書,沒有分數/評級, 亦不獲發獎項。
5.2 現場比賽及錄影時不可向參賽者作任何形式之提示,如有指揮違者將 只獲評語及參與證書,沒有分數/評級,亦不獲發獎項。
5.3 參賽者現場比賽及錄影時須穿著整齊端莊。
5.4 除註明外,參賽者必須以獨誦形式進行,違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。
6. 自選項目
6.1 必須以報名時登記之粤語或普通話講述一個故事,可選用中國成語故 事、中國寓言或伊索寓言故事、童話故事或其他種類故事及自選演講。所 有題材不限,惟內容必須健康、意識良好及具有教育意義,違者將只獲評 語,參與證書,沒有分數,亦不獲發獎項。
6.2 演出不得超逾規定之時間,違者將影響評分。
6.3 所有項目表演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。

6.4 二人朗誦項目,必須二人組隊參賽,違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,所有資 料須填寫於同一報名表內。必須以報名時登記之粤語或普通話,違者將只 獲評語,沒有分數,亦不獲發獎項。
6.5 參賽者一律須穿著整齊端莊服裝比賽(包括學校的校服比賽),不可有特別。
6.6 錄影比賽,兩名參賽者均須同時於同一場地收音及錄影,違者將被取 消資格。
6.6.1 參賽者應依照以下次序錄製影片:
(i) 按照報名資料朗讀參賽者姓名及級別。
(ii) 讀出比賽誦材的標題及作者。
(iii) 完整朗誦誦材內容一次。 如參賽者於影片中重複演繹同一作品,只有首次演繹獲得評審。 參賽者必須跟隨以下指引,否則將被取消資格:
6.6.2 影片必須為一鏡到底的拍攝原片,拍攝途中不可暫停攝影機。若同 一項目有兩篇指定誦材,必須錄製於同一段影片內,全程不得剪接。

6.6.3 影片中不可加入特別效果,例如濾鏡、過渡、調色、調光、字幕 等,亦不得進行任何混音、剪接及後期製作。
6.6.4 影片必須是現場收音及錄影,不可配音。參賽者不可使用任何耳機 器材作收音用途,否則將只獲評語,沒有分數/評級,亦不獲發獎項。

7. 參賽者須遵照以下指引,否則將影響評分/評級:
7.1 確保影片聲畫同步和流暢,以及音質清晰。
7.2 影片解像度應為 720p (1280×720)或以上。
7.3 在室內以簡單背景和寧靜的環境下拍攝,並確保光度充足,避免背 光、亦不可使用虛擬/投射背景。
7.4 整段影片須清楚顯示參賽者之全身、樣貌及動作。
7.5 拍攝影片時,必須保持拍攝鏡頭穩定及定鏡拍攝,不可移動、推進及 拉近鏡頭。
7.6 影片必須儲存為 MP4 或 MOV 格式,檔案大小不得超過 1GB,影片 解像度不得超過 1080p (1920×1080)。
7.7 如重複提交影片,本機構將以最後提交紀錄為準。
7.8 如評審期內因任何原因,影片未能播放,本機構不會就此作個別通 知,參賽者將不獲評語、評分(評級)或獎項。
7.9 送至指定接收 Whatsapp 號碼,註明:「選手姓名+作品名+選手級別」
提交日期:指定比賽日當天下午 18:30 前。
錄影參賽選手請指定比賽日當天計 7 個工作日後前往 www.hkcapc.com 網上查閱公佈之成績

評分準則:
評判會根據參賽者的整體表現評分,包括‥
*誦材處理 *表現力 *技巧 *感染力及流暢度 評判對一切藝術事宜有最終決定權。
獎項及評分: 每一個項目/組別均設冠、亞、季軍,然而任何項目/組別獲得最高分數 的參賽者若未能達到 80 分,該項目/組別之所有名次及獎項將被取消。 每一個項目/組別中獲冠、亞、季軍的參賽者獲頒發獎牌一枚。若為二人 項目之參賽者則獲頒發獎牌兩枚。

本會將按參賽者之成績頒
發獎狀如下:
(1) 所有全場總冠軍獎狀及獲獎獎牌及獎盃名貼須由會員統一領取, 再發予參賽學生。
(2) 會員可於指定比賽日期 14 個工作天後前往舉辦機構領取,惟會員須Whatsapp:51240911 預約,確認領取日期及時間。
(3) 所有候補證書、獎項須開始領取日起計 90 日內領取,逾期領取/申請補發獎狀,若獲接納須繳付手續費。
(4) 其他獎項必須根據「領獎通知」指定日期內領取。逾期領取,若獲接納須繳付手續費$150 元。
(5) 所有獎項一經領取,若有損壞或遺失,將不獲補發。
特別情況:
(1) 為讓《香港少兒藝術盃》比賽更順利地進行,本會保留隨時更改此章程的權利,在此情況下,本會並無法律責任賠償。
(2) 取消比賽 不可抗力 – 如發生罷工、停工、敵對行動、戰爭、 暴動、內亂、惡意破壞、傳染病、政府行為、政府命令或任何其他本會不能控制行為(不論是否類似上列之性質),而該等行為嚴 重干擾或迫使本會取消原本已安排(或已合理地重新安排)的賽 事,本機構會保留繼續舉辦之權利,選手須留意更改後的最新比 賽安排,如需要退出比賽,本機構不會退回已繳費用,將視作自 行放棄比賽。
(3) 若因參賽者/會員觸犯任何有關第三者知識產權的法例,該人士 須承擔一切責任。若本會因此而招致索賠、損害賠償、費用、損 失、任何支出或法律責任,本會有權向該人士追討相關的賠償。

其他事項: 若有任何情況不能以本「比賽章程」任何條文解釋,或一切行政及比賽事宜,將以本機構執行委員會對「比賽章程」之詮釋作最終決定。

投訴及意見: 所有投訴須由負責報名之會員以書面形式,於會員可於指定比賽日期後 90 日內將信件提交本機構「投訴處」收,本機構收妥來函後將於七個工作天 內覆函認收。 若會員為學校會員,來函須:
(i) 由校長簽署; (ii) 附有學校校印;及 (iii) 提供會員編號及會員
聯絡地址。
若會員為個人會員,來函須:
(i) 由會員簽署;及

(ii) 提供會員編號及會員聯絡地址;及

(iii) Email 地址;
若為自行報名參加之學生家長,來函須提供:
(i) 參考編號;及 (ii) 聯絡地址;及(iii) Email 地址;

來函若符合以上條件,個案將交由「投訴處理」於每屆比賽活動結束後 跟進,該委員會將於確認收到投訴日起計 90 日內或之前發出書面回覆, 通知跟進結果。「投訴處理」的決定為最終裁決。 凡本機構舉辦之各項活動均須透過本機構會員辦理;而活動的相關事務 (包括報名、索取本會提供之比賽材料等),本會只接納能出示有效會員 證正本之會員/人士辦理。若有意申請成為會員,請瀏覽本會網站 www.hkcapc.com 

比賽當天備 註:
1. 每名參賽學生最多由一位家長陪同參賽。

2. 當日評判會頒發評語紙,如獲冠軍、亞軍、季軍,優異之星,或全場總冠軍,大會即場頒發獎牌、獎盃及獲獎證書,
如需帶名字的獲獎獎牌及獎盃貼,須補繳$50元統一訂製稍後補發。

3. 分組名單及出場次序比賽地點可參閱下方附表,參賽多於一首詩的同學,有可能被安排到不同組別作賽。

4. 參賽者到場後請先向駐場助理報到,然後安靜觀看比賽,同學朗誦期間遲到的同學已經在場的同學及陪同者不能進出騷擾。

*所有選手,比賽當天須提供參賽選手相關證件簽到*

獎項

每個參賽組別及語言組別,按參賽者的排名順序,各設以下獎項:
榮譽冠軍 90-100分(按成績不設上限)
優異亞軍 87-89分(按成績不設上限)
優異季軍 84-86分(按成績不設上限)
優異新星 80-83分(按成績不設上限)

*以上為語言藝術比賽評分標準,如個別場次參賽組別選手能力未達標準分數 線,將根據該場次最高分依次排名頒
獎。
*所有參賽選手均會獲得參與證書。